欢迎访问湖北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!

/images/zs_logo.jpg

学院首页
 学院概况  招生政策  专业介绍  院系风采  校园风光 
列间距   列间距
当前位置: 首页>>招生章程>>正文
第七章 奖助办法
2025-05-26  招生就业工作处   (点击: )

第二十根据教育部、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对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。国家奖助学金由学校严格按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,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为24%左右,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比例为25%左右

第二十学校成立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专门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事宜。学校设有完备的资助体系,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助学金、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,还有校内勤工助学、特困新生温暖起航、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学校特色资助育人品牌“爱心超市”等全方位助困帮扶措施。

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:湖北医药学院 邮政编码:442000 建议使用1024*768像素、IE6.0以上浏览器
通讯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联系电话:0719-8891088
邮箱zjc@hbmu.edu.cn  鄂ICP050033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