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,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和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,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。逾期不报到者按有关规定执行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须加带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》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
第十九条根据国家规定,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、住宿费等费用,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,缴费说明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。
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,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,审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。